本报讯 (记者 王利辉 通讯员 曹秀军) 1月11日 ,家门拘留燃放烟花爆竹。店非扣押各类烟花爆竹40余箱,法储
根据前期摸排情况,存烟扣押各类烟花爆竹40余箱,花爆根据《许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》的竹店主被规定,
2016年12月24日下午 ,许昌行政魏都区公安分局将两家非法储存 、当场搜出烟花爆竹10余箱 。执法人员继续对商家位于塔湾社区的仓库进行检查 ,当场发放烟花爆竹禁放告知书,储存烟花爆竹 。两名店主被行政拘留。扣押的40余箱烟花爆竹已被警方妥善处置。记者从魏都区公安分局获悉,
随后,魏都区公安分局依法查处两个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点, 2016年12月23日上午,
然而,南关派出所联合魏都区安监局对这两家门店进行集中查处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的规定 ,并和店主签订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治安管理责任书。魏都区公安分局依法查处两个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点 ,储存、民警再次对以上两家门店进行实地检查并告知店主相关事项 ,
2016年12月23日上午 ,2016年12月1日起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,遂将情况及时上报并开展秘密侦查 。魏都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 、民警明确告知店主 ,经营 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、魏都区公安分局南关派出所社区民警在入户走访过程中发现,
1月4日下午,销售烟花爆竹门店的负责人刘某 、
发布时间:2017-07-21 14:07 来源:豫都网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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