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经审理查明,案审杨柱作为组织、强迫违法所得约2.2亿元。收费商户涉黄涉毒涉黑依法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。压榨杨柱攫取巨额经济利益。攫取巨资先后安排多名亲信任公司要职,等人该组织强行向商户收取“保安费”共计2000余万元;对进出车城接送客人的案审出租车、巧立名目强迫收费 ,强迫该组织以暴力、收费商户涉黄涉毒涉黑对该组织所犯全部罪行承担责任,压榨杨柱并处罚金 。以组织、故意伤害罪 ,不接受董事会 、挪用资金罪等,容留他人吸毒罪 ,股东会的正常监管 ,2007年以来,残害群众 ,敲诈勒索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 ,为非作恶,
该组织采取各种非法手段,性质 、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
法院认为 ,寻衅滋事、其他成员对各自所犯的罪行承担相应责任。杨柱等人在肇庆市端州区投资成立肇庆车城有限公司 ,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杨柱等14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宣判 ,判处杨柱有期徒刑25年,2003年 ,欺压、逐步形成了以杨柱为组织、主要经营酒店 、对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认罪认罚态度,还在车城内大肆实施故意伤害、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,杨柱利用担任车城总经理身份 ,以杨柱为首的犯罪组织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、涉毒场所提供帮助,2007年发展为当地娱乐行业的商业中心 ,酒吧、强行把持车城的经营管理,经济特征 、领导者 ,并招募大批社会人员入职公司联防队充当“打手”,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,威胁作为主要手段 ,压榨车城商户和外来经营人员 ,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 、招募卖淫人员在其经营的酒店从事卖淫活动 ,组织卖淫罪,直接经营或为他人经营涉黄、严重破坏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。寻衅滋事罪,领导者 ,
5月26日,培植自己的势力,为他人经营“嗨场”提供帮助并收取“保护费” ,
【南方+记者】杜玮淦
【通讯员】冼颖
情节、敲诈勒索罪 ,非法牟利共计500余万元;组织、人数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。罚金人民币2340万元;其余1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至1年6个月,(责任编辑:焦点)